人保部:困難企業2009年之內可緩繳社會保險費
2008年12月24日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快訊:記者21日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可在2009年之內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補貼期限*長不超過半年。
新華網快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三部門發出通知,允許困難企業在2009年之內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長不超過6個月,職工應享受的各種社保待遇不受影響。
新華網快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三部門發出通知,統籌地區可在2009年之內適當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率,但不得擅自降低養老保險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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