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失業一年將受就業幫扶 用人單位可享補貼
2008年12月19日來源:京華時報
今后,北京市將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也納入到就業困難人員范疇進行就業幫扶。12月16日,市勞動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就此公布了“關于繼續執行各項促進就業政策的通知”。
通知規定,為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本市落實國務院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及本市相關部門規定的各項促進就業政策將繼續執行。此外,本市還將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也納入到就業困難人員范疇進行就業幫扶。各類用人單位招用此類就業困難人員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合同期限內可享受3至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同時,簽訂3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在合同期內給予*長不超過3年的工資性崗位補貼。
另外,本市還將進一步加大統籌城鄉就業及對就業困難人員的扶持力度,并繼續出臺有關政策,不斷完善促進就業的政策體系,更好地促進城鄉勞動者充分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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