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12月31日全省放假1天 拼出6天元旦假期
2012年12月24日來源:南海網
2012年12月29日和30日為雙休日,31日為海南省歡樂節全省放假,2013年1月1日-3日為元旦假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海南省關于歡樂節的放假通知,從2012年12月29日到2013年1月3日,海南省連拼出了6天的假期。具體為:2012年12月29日和30日為雙休日,緊接著的31日為海南省歡樂節全省放假,2013年1月1日-3日為元旦假期。
那么這6天假期期間加班的話,加班工資該怎么算呢?記者從海口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用人單位在2013年1月1日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2013年1月2日、3日,以及2012年12月29日、30日、31日是法定休息日,單位可以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分別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按照海口市今年9月實施的*低工資標準1050元來算,1月1日法定假日的加班費至少為1050÷21.75天×300%×1天=144.8元,2012年12月29日、12月30日、31日,以及2013年1月2日、3日為休息日,加班費至少為1050÷21.75天×200%×5天=482.8元。假如這6天假期不調休全部上班,加班費至少為627.6元。
該負責人表示,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付加班費,可在工作日期間致電36681119(省勞動監察保障總隊)、66784629(海口市勞動監察保障支隊),進行投訴,注意保留好加班的證據,比如打卡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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