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上調失業保險金:五區失業者每人月領745元
2012年8月8日來源:每日甘肅網-西部商報
昨日記者從蘭州市人社局了解到,蘭州調整了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由現行一類區575元∕月、二類區535元∕月分別調整為一類區745元∕月、二類區695元∕月。蘭州市城關、七里河、安寧、西固、紅古5區執行一類區標準,榆中、皋蘭、永登三縣執行二類區標準。蘭州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還可參加職工醫保,其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將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用繳費。
蘭州五區
執行一類區標準
我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與*低工資類區相掛鉤,未調整之前分為四個檔次:一類區575元/月、二類區535元/月、三類區495元/月、四類區465元/月,這一標準是從2011年7月1日起執行的,分別為當時全省*低工資各類區標準的75%左右。今年省人社廳將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調整為一類區745元/月、二類區695元/月、三類區645元/月、四類區605元/月。
昨日,記者從蘭州市人社局了解到,蘭州市失業人員保險金目前已調整,其中蘭州市城關、七里河、安寧、西固、紅古5區執行一類區標準。榆中、皋蘭、永登三縣執行二類區標準。
失業人員
不繳費即可享受醫保
除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外,蘭州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期間,按規定可在失業地參加職工醫保,由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辦理繳費手續。值得注意的是,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將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費。目前,職工醫保參保者每月還需自己繳納一定比例的參保費,而失業者個人不繳費即可享受醫保。
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率原則上將按照統籌地區的繳費率確定。繳費基數將參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低不低于60%。參加職工醫保后,失業人員當月起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住院和門診醫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補助金待遇。
同時,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與其失業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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