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低工資標準今起上調
2012年6月1日來源:南京晨報
一類地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1320元,小時工資提高至11.5元,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調整了全省*低工資標準,新標準將于6月1日實施。據悉該標準在全國僅次于深圳和上海,排在第三位。
*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具體為,從2012年6月1日起調整全省*低工資標準。月*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從1140元調整為1320元,增加180元;二類地區從930元調整為1100元,增加170元;三類地區從800元調整為950元,增加1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從9.2元調整為11.5元,二類地區從7.5元調整為9.6元,三類地區從6.5元調整為8.3元。以南京地區為例,市區及江寧區為一類地區;二類地區為溧水縣、高淳縣。
另外,*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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