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韓員工愛加班PK英法管理層厭惡"被加班"
2012年5月14日來源:環球時報
加班文化令全球很無奈
"妻子識別丈夫是否忠誠的一個標準就是看他是不是老以加班為借口不回家。"印度經濟快速發展后,顧家的印度人*近流行這樣一句玩笑話。回顧過去半個多世紀亞洲的經濟發展史,無一不與國民的甘愿加班有著必然聯系。亞洲的"加班文化"這些年開始顯得有點無奈。8日,中國有關部門再次明確規定,標準工時加班每日*長不超過3小時。在日本,晚上寫字樓里的燈光被稱為"勞工之光",但這種"超勤文化"也給日本貼上"過勞死"標簽,韓國等亞洲國家企業用加薪來迫使員工加班的做法被批為"短視"。全球范圍內,反省和呼吁減少加班的聲音此起彼伏:南美和非洲國家員工無法適應中國企業的"加班習俗";為避免過多加班,在歐洲也出現不愿意"被提拔"、"被提薪"的管理階層。盡管加班現象不會因質疑聲而明顯減少,但至少會讓盲目加班、甚至討好老板的人有所減少,也讓人們認識到,加班過多已是"不健康的經濟現象"。
加班成了東亞"區域亞文化"
中國人加班現象日益受到外電關注。《紐約時報》今年3月以"中國勞工的兩面"為題報道說,蘋果公司簽約制造商富士康承諾縮短工時、提高工資,這可能意味著中國工廠的工作將發生根本性變革。但文章提到,很多中國工人還是愿意加班,調查發現,有34%的人說為多掙些錢還想要增加工作時間。
日本是出名的"加班大國",在日文中有"超勤文化"的表述,也被說成"過勞文化"。據日本總務省統計,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日本人年均每月加班時間在30小時到60小時的人口比例是發達國家中*高的。對不少日本男性來說,"朝6到晚11"的工作模式相當普遍。清早從家乘地鐵到公司,上班加"例行"加班后,再和同事酌酒交際到深夜,似乎"不介意私人業余生活被侵蝕"。
日本流行小說作家星野慎司在《不尋常的市民生活》一書中這樣描述日本人的加班心態:"忙碌的工作就像因參戰而烙在身上的傷痕一樣,那是男人的勛章。"早稻田大學社會學系學者石卷孝康認為,與其說日本人是基于一種責任感而工作,不如說是基于一種危機感而工作。日本社會問題評論家久保幸春說,日本"加班文化"屬于區域亞文化,和中韓兩個鄰國有著共性,在東亞的儒家文化圈里,"勞動是一種不可動搖的正面價值觀",是一種不可質疑的美德。
在日本,受"時間創造效益"的主導企業文化影響,各類企業加班時間明顯高出公務機關和事業機構。豐田、NEC等企業大樓曾被稱為"不夜之城"。在東京一家房地產中介工作的田村賢三告訴記者,夜晚時某個寫字樓的通層如果都亮著燈,那會被日本人稱為"勞工之光","它可以壓倒街頭代表享樂主義的霓虹燈的光芒"。從行業細分,日本制造業研發部門、金融服務機構、新聞媒體和娛樂業、物流業、醫療業是加班時間*長的。
韓國普通民眾對加班也習以為常。據韓聯社報道,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年均工作時間去年為1749小時,但韓國與之相比多出400多小時。韓國制造業勞動人員的全年工作時間達2287小時,在各主要行業中居首。韓國三星集團曾對2.3萬名員工做過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員工平均下班時間是晚8點,其中約27%的人晚9點后下班。
西方媒體對東亞國家"加班現象"的報道很多,英國廣播公司2010年曾評論說,亞洲企業仍在試圖用加薪來壓低加班工人的不滿情緒,"這樣做非常短視"。*近幾年,在南美、非洲等地有項目的中資企業也時常遭到當地人抱怨。這些國家的民眾大多不適應中國企業的"加班文化"。巴西圣保羅州工業聯合會負責外貿事務的魯本斯·巴博薩在當地報紙撰文說,中資企業的巴西籍管理人員因"經常加班、凌晨開會"而抱怨不休,統計表明,42%的巴西籍管理人員在中資企業內干不到1年就辭職走人。
英法管理層厭惡"被加班"
在西方國家中,法國、西班牙一些受拉丁文化影響的國家假期長、加班少,相比之下,美國人是加班比較多的。美國勞工律師約翰荙·本特利在2011年的美國"勞工日"撰文稱,美國雇主能無限制要求員工加班,幾乎所有州對此都沒有給出明確的法律限制。
往前數十年,英國社會中也有"加班文化"或"孬種才會去吃午飯"的說法。但英國《今日管理》雜志的一項民調發現,英國中高層管理人員開始興起"不加班"的職場文化。比如,在1998年,有1/4的管理人員承認每周會工作超過50小時,但金融危機蔓延后,現在只有1/10的管理人員會干50多小時。
無法否認,在現代社會,加班現象在很多國家也變得很常見。澳大利亞全國總工會近日公布的調查結果發現,在受訪的4.2萬名上班族中,3/5的人表示他們經常加班且其中近半數得不到加班費。比較有意思的是,收入*高和*低的受訪者*有可能掙不到加班費。工會主席吉德·柯爾尼說,這就是"生產力榨取"。
一國的社保和福利系統有時也與加班的多少掛鉤。在中國人印象中,法國人很少加班,也不愛加班。在法國,一些政府部門的官僚體制一直被人詬病,原因就是絕大部分公務員按點上下班。不過,記者查詢法國《勞動法典》相關規定發現,法國"超時工作"指的是超出每周35小時或每年1607小時之外的工作,但該條款只是針對從事非管理工作的雇員。記者熟識的一對法國夫婦分別在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和一家企業任職管理層,基本是晚上九、十點鐘才能回到家。在記者曾實習的一家法國制藥廠,能做到6點準時下班的基本只有工人和文秘,管理人員走得相對要晚。值得一提的是,這兩年法國出現了多家企業管理人員拒絕"被提拔"和"被提薪"的怪現象,原因竟然是厭倦加班。2008年和2009年,法國電信公司出現多起管理人員自殺現象,法國電視2臺當時評論說:"以往是過勞在日本和中國導致自殺現象,現在也輪到在法國了。"
從印度社會的傳統來說,每個人都比較顧家,下班就回家。《印度時報》曾刊文說,妻子識別丈夫是否忠誠的一個標準就是看他是不是老以"加班"為借口不回家。但荷蘭"工資指標基金會"的調查顯示,有35.7%的印度人有過加班經歷。在印度政府部門工作的安吉爾告訴記者,隨著印度經濟的快速發展,對外交往增多,加班現象在印度也越來越常見。
過度加班是不健康的經濟現象
通常來說,加班就意味著政府或企業額外的支出。美國底特律的市民*近抱怨公交車越來越少,原因竟然是財政上捉襟見肘的市政府將司機一年的加班預算費用從130萬美元降到62.8萬美元,司機為抗議減少出車。據英國媒體報道,為節省20萬英鎊資金,英國東部城市彼得伯勒市政府決定削減市屬文化和休閑機構員工的加班費和周末特殊待遇。這意味著周末上班和加班將得不到比平時多出1.5倍的工資。因為加班費用問題,還引發過西方國家政客的爭吵。加拿大多倫多市市長羅伯·福特曾稱政府部門的人加班"*是浪費資金",是在發"橫財"。一些不滿其言論的市議員反駁說,有人加班表明政府部門缺乏足夠的人手。
在日本,為爭取獎金收入,一些雇員苦求甚至賄賂能批準加班的主管"讓自己多加班"。這股"加班風"給企業造成不小的經濟負擔。一些企業和雇員"斗智斗勇",要求主管們嚴格限制員工加班,不能"壓抑員工加班沖動"的主管會被解職。在一些IT、金融企業,晚間員工加班時間公司會反復廣播提醒盡快離開,甚至用定時限電的辦法來阻止他們長時間加班。
日本一度認為,戰后經濟快速發展有賴于日本民眾"自覺自愿的工作精神",但*近十年,質疑這一觀念的聲音越來越多。日本中京財經研究所的研究報告表明,超過70%的受調查企業承認,因加班而導致疲勞工作、效率下降的代價已超越額外工作帶來的收益。日本《鉆石周刊》2009年也曾尖銳批評"過度加班是一種不健康的經濟現象","加班不是日本崛起的根源,相反,它是日本在過去20年里走向衰退的原因之一"。慶應義塾大學經濟問題學者竹下康文認為,盡管在國際上日本依然是"高勞動強度國家",但日本民眾的平均勞動時間正在縮短,而且近年來,日本正在出現"厭惡加班的一代"。2009年,日本一家房地產公司的員工因拒絕加班指令而集體辭職。
韓國《東亞日報》記者河宗大認為,由于國家自然條件惡劣,韓國人一向工作很賣力,尤其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韓國經濟起飛階段,韓國人可以說是從早晨起床一直干到晚上睡覺。上世紀90年代,韓國修改勞動法,明確規定每周加班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但事實上,很多企業加班時間仍會超過這一規定。河宗大曾在北京工作3年,他覺得中國人加班大多出于工作需要,而韓國人很多時候是討好上司。
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2011年提出,加班過重造成很多人因缺少鍛煉而處于亞健康狀態。韓國現代汽車等多家企業的員工幾乎每年都舉行罷工,拒絕周末加班。韓國《文化日報》發表評論說,減少加班時間不僅可以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還可以變相增加就業崗位。
日本長崎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員告訴記者,不少日本人習慣于執行繁瑣的、延長化的工作日程,并學會在領導面前"裝得很忙",如果將不必要的程序和"水分"擠掉,很多人完全可以提前一兩個小時下班回家。2010年日本Newspost網站上掀起一場關于是否要鼓勵加班的辯論,參與辯論者近萬人,而辯論得出的結論是,加班作為傳統的"社會精神"和個人選擇應予尊重,但在當今社會,更應當鼓勵的是"工作和生活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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