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次實行城鄉統一標準 最低工資調至820元
2008年3月13日來源:新華網
天津上調并統一*低工資標準。從4月1日起,全市所有用人單位支付員工的工資將不能少于820元。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介紹,這是天津實施*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不再分城鄉設置不同的*低工資標準。
一直以來,天津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和平、塘沽等區,與以農業為主的薊縣等區縣,分別執行不同的*低工資標準。2007年,兩個標準分別為740元和720元。經過今年調整,天津所有區縣將統一執行每月820元、每小時4.7元的*低工資標準。
據了解,天津自1994年建立*低工資保障制度,迄今為止已進行了13次調整,*低工資標準已由*初的每人每月210元逐步調整到820元,年均增長約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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