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十二五”擬新增就業4500萬人
2011年12月23日來源:中國財經報
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討論通過的《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明確了“十二五”時期就業工作的主要目標:城鎮新增就業4500萬人,農業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40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社會保障制度覆蓋所有勞動者,就業穩定性明顯提高。
為此,國家要求從六個方面做好就業工作。
一要提高經濟發展對就業的拉動能力。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大力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產業和企業,鼓勵勞動者創業。
二要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將促進就業作為制定、實施和調整經濟社會政策的基本目標,形成包括財政、稅收、金融等扶持政策的綜合政策體系,更有效地促進就業。
三要統籌做好城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創造公平就業環境。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的首位,積極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領域。推進農業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加強對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
四要完善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勞動者職業素質和就業能力。
五要健全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形成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為勞動者提供優質高效的就業服務。建立失業統計制度和失業預警、調控機制,努力降低失業風險。
六要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和企業工資分配制度。重視勞動者利益訴求,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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