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2小時津貼4.4元 上海夜班費標準16年未變
2011年12月13日來源:工人日報
連續工作12小時,夜班津貼4.4元
專家呼吁:夜班津貼不應成為職工“被遺忘的權益”
16年前,上海職工上一天夜班可得4.4元津貼,16年后,依然是4.4元,而*低工資標準已由當年的每月270元上漲到現在的每月1280元——來自上海餐飲行業的職工唐飛今天這樣告訴記者。記者核實發現,上海市目前執行的夜班津貼標準制定于1995年,距今16年沒有調整。有專家呼吁,夜班津貼不應成為職工“被遺忘的權益”。
“夜班很辛苦,從晚上9點上到凌晨,公司告訴我按照上海標準,一個夜班4.4元。” 采訪時唐飛跟記者訴苦,“這點錢連一頓夜宵都買不起。”
記者在一份《上海市勞動局市人事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中、夜班等津貼標準的通知》的文件(滬勞綜發(95)7號)中看到:從事中班工作到22時以后下班的,中班津貼標準調整為二元二角。從事夜班工作到24時以后下班的,夜班津貼標準調整為三元四角。從事夜間連續工作12小時的,夜間津貼標準調整為四元四角。
記者隨后致電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監督電話,被工作人員告知:上海關于夜班津貼的文件確實比較老,目前尚未有新的標準。
實際上,不僅上海,包括南京市在內的其他一些省市也存在夜班津貼多年未調整或與物價相比過低的現象。即使做了調整的北京,在具體落實中也存在執行不到位的情況。
“一個月工資2600元,包吃住,沒有專門的夜班津貼。”北京祁家豁子附近一個停車場的保安全景富告訴記者。北京人氣高壓管網分公司門口,一位員工告訴記者:“工資單上寫著加班費,但*后還是歸于每個月的固定工資,沒有明確為夜班費。”
今天上午10時45分,在北京人才大廈門前,一位保安正指揮車輛停放,他自稱來自東城區保安分公司,實行三班倒休制,一個月上一周的夜班,“有夜班費,但不清楚具體的標準。”
記者了解到,一些職工即便知道上夜班有補貼,但在實踐中也難以得到主張,“跟上頭沒法說,說多了人家直接把你開了。”全景富告訴記者,自己不想因小失大。
記者獲悉,不少企業的夜班津貼是根據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工資水平、物價情況和企業制度制定的,當時工廠的倒班工人每月能拿到比白班工人多幾元錢的夜班費。按照當時的物價水平,幾元錢的補貼作用還算不小。但隨著企業改制,很多企業將夜班補貼取消了。
義聯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律師韓世春表示,“16年不變的標準,說明勞動法規的一些條款存在滯后性。市場轉型過程中一些法規沒有相應完善,企業就有借口用舊標準來發放過低的津貼,這應該改正。夜班津貼這樣的權益不應該被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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