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制度改革確定 2015年將全面建立聘用制
2011年8月31日來源:新晚報
據《瞭望新聞周刊》報道 隨著有關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指導意見的發布,備受關注的事業單位改革已駛上快車道。近日,記者了解到相關權威信息,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新部署已經確定。
從新部署看,到2015年,將全面建立聘用制度,完善崗位管理制度,普遍推行公開招聘制度和競聘上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獎懲制度;到2020年,將形成健全的管理體制、完善的用人機制和完備的政策法規體系。
首先進行分類改革
"事業單位本身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要推進其人事制度改革的進展,首先必須對事業單位進行分類改革。"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認為,只有在分類改革到位的情況下,事業單位的人事政策才會具有更高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據權威人士介紹,事業單位分類后將實行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比如,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實行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轉為行政機構的,實行公務員制度;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的,實行勞動合同制度。
能進能出能上能下
聘用制作為事業單位一項基本的用人制度,其主要的制度目標就是打破傳統的身份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而聘用制的基本制度目標,只有通過崗位管理這一途徑和手段才能加以實現和完成。
"聘用制度、崗位管理,把能上能下、能進能出這兩個改革的目標確立下來",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汪玉凱說,這為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管理找到了突破口;而要使人員出口暢通,還需建立完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與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相適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制度等,這樣才能真正從制度層面解決"出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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