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報繳納稅款時間將延長
2011年4月22日來源:新華網(wǎng)
為方便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辦稅,全國人大常委會20日開始審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將扣繳義務人、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限由現(xiàn)行的次月7日內延長至15日內,與企業(yè)所得稅、增值稅、營業(yè)稅等稅種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間一致。
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每月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間為次月7日內。而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增值稅、營業(yè)稅等其他稅種的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間一般為次月15日內。由于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間不一致,造成了有些扣繳義務人、納稅人在一個月內要辦理兩次申報繳納稅款手續(xù),增加了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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