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38條”力推民營經濟三年倍增
2011年3月30日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我們不能再讓企業在政府部門形形色色的隨意審批中,在‘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的環境中戰戰兢兢地做事了。”3月28日,在貴州省加快民營經濟發展暨表彰大會上,該省省長趙克志在論及辦事程序多、行政審批難對企業的困擾時痛心疾首。
“我們要讓這次大會成為一個里程碑,以此為界,對各地各級各部門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情況和實績進行考核,再快不了的,就是要抽鞭子、調干部。”貴州省委書記栗戰書表示。
為此,貴州省推出《關于進一步加快全省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從解決政策執行難入手力推民營經濟3年倍增計劃。
據了解,共計38條的《意見》明確:到2013年,貴州民營經濟增加值達到3200億元以上,民間投資達到4000億元,注冊資本達到4000億元,新增就業30萬人以上;到2015年底,民間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重達到55%左右,民營經濟注冊資本達到5000億元。
記者注意到,《意見》從放寬發展限制,鼓勵企業科技創新和品牌創新,加大財稅、金融和土地支持,鼓勵和引導各類人才創業,提升政府服務水平以及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明確建筑、交通、市政建設等領域全面開放;支持和鼓勵民間資本通過BT、BOT、TOT等多種方式參與快速鐵路、重點原材料鐵路貨運通道建設;以獨資、控股、參股等方式投資高速公司、國家公路運輸樞紐、干線機場和支線機場、水運航道。
與此同時,今年貴州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60%以上要用于民營經濟發展,在此基礎上,省級財政連續三年遞增20%;同等條件下本省民營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優先進入政府采購目錄,預算金額在2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項目應優先從本省民營企業采購,力爭較大幅度提高本省民營企業在政府采購合同中所占比例,提高本省民營企業產品和服務在重大工程項目招投標中的中標金額比重;對年新增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的民營企業,由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按當年新增所得20%以上的比例給予扶持;對信用擔保機構按其每年為民營企業擔保的一年期及以上新增貸款金額的5‰給予獎勵,省和當地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各承擔獎勵費用的50%。
《意見》明確,要進一步規范和簡化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程度,切實提高辦事效率,縮短辦事時限;加強政務公開,一次告知項目各類手續辦理程序、時限、所需申報資料,公開項目辦理進展情況,法律規定時限內未對申報資料進行批復的視為許可該申報事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企業正常生產經濟活動,
職工數在500人以上、200至500人、50至200人的民營企業,分別列為省、市、縣掛牌保護企業。對民營企業慎用查封、扣壓、凍結等手段,對企業經營者慎用限制人身自由等司法手段。由省紀委(省監察廳)牽頭,會同省委組織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建立通報、警示和問責制,對發展民營經濟思想認識不足、部門負責人進行問責。從今年起,省市縣都要查處3件以上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典型案件,追究相關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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