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將分1310元、1160元兩檔
2011年3月29日來源:錢江晚報
漲幅接近20%,是歷年來調整力度*大的一次
近日,記者從寧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4月1日起,寧波市將按1310元、1160元兩檔對職工月*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而目前的標準為1100元、980元兩檔。此外,失業保險金、養老保險金標準也相應調整。
*低工資標準分1310元、1160元兩檔
記者算了一下,從相對應的1100元上調至1310元來看,漲幅達19.1%,從980元上調到1160元,也有18%的上浮。據了解,這為寧波歷年來*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大的一次。
根據省政府《關于調整全省*低工資標準的通知》,4月1日起,我省月*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310元、1160元、1060元和95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0.7元、9.5元、8.6元、7.7元四檔。
而根據寧波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寧波市選擇確定了全省*檔和第二檔的水平。
其中,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鎮海區、北侖區、鄞州區區域內(含大榭開發區、寧波國家高新區、寧波保稅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的職工*低月工資標準為13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0.7元。其他縣(市)和杭州灣新區在兩檔中自主確定。
小時工資也有相應上漲
從4月1日起,非全日制工作的*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0.7元、9.5元兩檔。
全市失業保險金標準按*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從4月1日起調整為每人每月1048元,比現標準提高了168元。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農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也將相應提高。
另外,*低工資調整后,寧波企業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低繳費基數、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也將相應調整為1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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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月*低工資標準:
從2011年4月1日起, 深圳月*低工資標準將從每月1100元調整至1320元,為全國*高,而上海也將從每月1120元上調至1280元。
而山東省已在今年3月1日起調整*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6%,**工資標準為每月1100元;而廣東省也已開始執行新的*低工資標準,省會廣州*低工資標準提高18.2%,增至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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