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業人員分四種情況領取養老金
2010年9月15日來源:信息時報
跨省多地就業,那么以后養老金應該到哪里領?記者了解到,按照政策,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因四種不同情況而領取養老待遇地有所不同。
據了解,辦理從廣州轉出養老保險關系較為容易,參保人只需攜帶身份證到單位所屬的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即可。在新就業地參保后,參保人可憑這份憑證向新參保地提出轉移接續的申請。
按有關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參保滿15年且達到退休年齡的,不同情況下待遇領取地也有不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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