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發布今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企業工資漲幅應不低于4%
2010年6月28日來源:新法制報
本報訊 記者方維芳報道:為做好江西省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調控,21日,江西省人保廳發布了2010年全省企業工資指導線。
漲幅應不低于4%
據介紹,今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由3條線構成,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2%,全省各類企業可圍繞基準線上下浮動,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為17%,增長下線為4%。
假設南昌一企業2009年平均工資為2000元,今年制定員工工資時,可以2240為增長基準線,*低應增長80元,增長后的工資為2080元,*高不應超過2340元。
壟斷性行業從嚴控制
全省各類企業應按照工資指導線的要求,根據企業經濟效益情況,與工會或職代會進行集體協商,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其中工資水平偏高、工資增長過快的壟斷性行業和企業,工資增長要從嚴控制,一般在基準線上下2%的區間運行。
提高一線工人工資水平
企業應按照本單位的薪酬制度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對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工資不得低于工資集體協商的*低檔工資,也不得低于當地*低工資標準。
江西省要求,企業應努力提高一線生產工人和其他普通職工的工資水平,縮小分配差距,兼顧效率與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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