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提高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和醫療補助金標準
2010年6月23日來源:荊楚網
21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從5月1日起提高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和醫療補助金發放標準。
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分區域提高到630元/月、525元/月、469元/月、420元/月。全省醫療補助金發放標準分區域提高到45元/月、38元/月、34元/月、30元/月。省直繳費單位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按630元/月執行,醫療補助金發放標準按45元/月執行。
根據《湖北省失業保險實施辦法》、《關于調整全省*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規定,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了提高全省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和醫療補助金發放標準的通知。
全省"兩金"發放標準
武漢市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洪山區、青山區*低工資標準為900元/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為630元/月,醫療補助金標準為45元/月。
武漢市東西湖區、漢南區、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黃石市市區、大冶市;十堰市市區;宜昌市市區;襄樊市市區;荊州市市區;孝感市市區;黃岡市市區;荊門市市區;鄂州市;隨州市市區;仙桃市;潛江市*低工資標準為750元/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為525元/月,醫療補助金標準為38元/月。
丹江口市、鄖縣;夷陵區、宜都市、當陽市、枝江市;襄陽區、棗陽市、宜城市、老河口市、谷城縣;石首市、松滋市、公安縣、江陵縣、監利縣、洪湖市;漢川市、應城市、云夢縣、安陸市;浠水縣、武穴市、黃梅縣;鐘祥市、京山縣、沙洋縣;咸寧市市區、嘉魚縣、赤壁市;廣水市、隨縣;天門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低工資標準為670元/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為469元/月,醫療補助金標準為34元/月。
陽新縣;房縣、竹山縣、竹溪縣、鄖西縣;興山縣、秭歸縣;遠安縣、長陽縣、五峰縣;南漳縣、保康縣;大悟縣、孝昌縣;紅安縣、麻城市、羅田縣、英山縣、蘄春縣、團風縣;通城縣、崇陽縣、通山縣;咸豐縣、巴東縣、宣恩縣、來鳳縣、鶴峰縣;神農架林區*低工資標準為600元/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為420元/月,醫療補助金標準為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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