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前后各地紛調最低工資線
2010年5月17日來源:上海僑報
距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還有距離
2010年無疑是一個*低工資標準調整年。繼江蘇省今年率先提高*低工資標準后,"五一"前后,浙江、廣東、福建、上海、天津、山西等地陸續調整*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過20%。
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透露,今年還將有20個省份計劃調整工資標準。*低工資標準的提高,對低收入群體來說是個好消息,他們期盼調整政策能真正落實,在"*低工資調整年"過得更有滋味,更"體面"地勞動。
提高一線勞動者報酬
我國《*低工資規定》提出,*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由于受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出,暫緩調整*低工資標準以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崗位。隨著經濟的回升,2010年大范圍調整*低工資標準已是必然。有關人士認為,物價上漲也是提高*低工資標準的重要原因。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體現。尤其在當前絕大多數勞動者的收入都來自勞動收入的情況下,增加勞動報酬就顯得更為重要。
在一定程度上,工資水平直接關系到普通勞動者的幸福指數,關系到他們的生活尊嚴。據統計,2008年全國城鎮私營企業職工月均工資僅為1423元。在包括房價在內的各種消費品價格快速增長的背景下,倘若工資水平沒有合理上漲,將讓勞動者背負更多壓力。
不斷提高一線勞動者報酬,是促進公平和諧的基礎性工作。全國總工會的調查表明,75.2%的職工認為當前收入分配不太公平,61%的職工認為普通勞動者收入過低是當前社會收入分配中*大、*突出的問題。要解決收入差距過大這個*突出問題,就必然要堅持"提低"與"控高"并舉。一方面,要把提高農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以及企業退休人員、下崗失業人員等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作為重點,通過逐步提高*低工資標準、建立工資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等措施來"提低";同時,公共財政應優先投向民生領域,在二次分配時應當明確從財政收入中切出一塊并逐年增加,用于提高城鄉居民*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社會救助等標準。
漲工資是利大于弊
到目前為止,絕大部分人表示,上調*低工資標準是利大于弊的。北京大學中國國民經濟核算與經濟增長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認為,此次上調*低工資標準的計劃對個人、對國家、對企業都有好處,值得肯定。他認為,對個人,可以提高*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從而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對于國家而言,此舉措的一大意義在于調整產業結構,"企業發放工資增加了,生產成本就會增加,這就逼迫企業必須向更有技術含量的領域轉型。"蔡志洲說。
也有一小部分人認為提高*低工資標準存在弊端。他們擔心受*低工資標準的影響,雇主會傾向選擇身體健全以及技術較高的工人,這無形中就減少了弱勢群體在勞動市場的生存空間。
調整工資的目的在于增強就業吸引力。 盡管很多省市已經紛紛上調了*低工資標準,但目前的水平似乎離中華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部長鄒震的目標還有一段距離。他于近日表示,總工會已建議逐步提高*低工資標準,使各地*低工資標準能達到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
本站部分內容屬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特此聲明!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來信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