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出人才安居工程新政
2010年5月4日來源:深圳新聞網--深圳特區報
為解決當前住房成本高企制約人才引進的瓶頸問題,打造人才“宜聚”城市,深圳市委常委會近日研究通過《關于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決定》,為杰出人才、領軍人才、*人才和中初級人才“量身”解決“住房難”問題。
杰出人才指“院士級”人才、獲得國內外公認重大獎項*成果人以及相當層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工作居住滿10年,或做出突出貢獻在深工作居住滿5年的,產權贈予個人。
領軍人才主要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重點企事業單位的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和重點創新科研團隊帶頭人以及相當層次的人才,可免租入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購買商品房的,可享受150平方米購房總價50%額度的購房補貼,在深圳工作居住滿10年,產權可以轉讓。
*人才指副高職稱以上及相當層次的骨干人才,凡新引進且在深圳沒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職稱45周歲以下、副高職稱40周歲以下,均可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領取期限不超過3年、每月分別為2000和1500元的租房補貼。
中初級人才指面廣量大的國內外全日制高校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畢業生,其中博士在35歲以下、碩士30歲以下、學士25歲以下的,凡在深圳沒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憑所簽工作合同等資質材料,可先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領取期限不超過3年、每月分別為1000元、500元、200元的租房補貼。
《決定》提出加大人才安居住房建設力度和有效供給,采用政府投資建設、政府收購回購、沒收征收違法建筑、企業代建、企業通過市場競得開發權后自行建設、企業配套建設等多種舉措,籌集人才安居住房房源。今年將啟動安居型商品房建設計劃,對全市新供地商品房項目和城市更新項目進行年度統籌,總量上配建不低于住房總建筑面積30%的安居型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用作人才安居住房的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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