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改委稱收入分配方案回爐修改 個稅按家庭征收
2010年3月22日來源:華夏時報
《華夏時報》記者獲悉,被寄予厚望的《關于加強收入分配調節(jié)的指導意見及實施細則》(下稱收入新政)目前正由國家發(fā)改委緊張修改,不久將再次上報國務院。“這一次是被退回了,還需要修改。”3月18日,發(fā)改委就業(yè)和收入分配司一位人士向本報記者證實。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收入分配”再度被*關注。決策層也就此問題頻頻吹風,繼2009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傳出調整“收入分配”的信號之后,國家領導人在不同場合多次表達了“要加大收入分配調整”的決心。
在此情況之下,國家發(fā)改委操刀的新收入分配方案,也再次被置于風口浪尖。據悉,這份文件發(fā)端于2004年,在2007年至2009年間前后舉行了6次征求意見討論會,卻始終也未能與公眾見面。多次參與收入新政征求意見的國家發(fā)改委社會發(fā)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牽涉到各種利益的博弈,這是其遲遲未出臺的*大原因。
“該方案短期內出臺可能性不大。”上述發(fā)改委內部人士表示。多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專家學者稱,通過收入分配等領域的深層次改革,尋求經濟增長與福利增長、財富增長與財富分配之間的平衡,是一項浩大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被國務院退回
“方案被國務院退回來了,原因是還需要修改。”發(fā)改委一位參與者私下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楊宜勇日前也對媒體表達過類似的觀點:“方案曾轉到國務院辦公廳秘書處,中央領導表態(tài)需要修改,但不是推倒重來。”
記者采訪獲悉,盡管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還籠罩在迷霧之中,但具體內容也并非完全無跡可循。據介紹,該收入新政版本共分為四個部分,一是縮小城鄉(xiāng)差距,增加農民收入;二是增加對低收入居民的扶持;三是提高工資性收入;四是通過稅收手段(主要是個人稅收)來調節(jié)收入分配。其中,個稅調整的一個*大突破就是確定了一個方向:個人所得稅將按照家庭為主體征收。
在發(fā)改委內部,具體操刀新方案的就業(yè)和收入分配司司長張東生,曾在2009年明確指出,新的國民收入分配方案,將堅持“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二次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則。
同年8月25日,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報告中,發(fā)改委主任張平指出,中國將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者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不過,對于正在討論中的新方案,不少專家學者還頗有爭議。本報記者了解到,專家學者們不滿意的地方包括,新收入方案強調要提高初次分配中勞動收入的比重,但卻未設定任何定量的指標,也未設立基尼系數(shù)的具體目標。在衡量貧富差距的基尼系數(shù)上,按照世界銀行的測算,中國已經上升到目前的0.47,大大超過了國際上0.40的警戒線。
“發(fā)改委不可能搞出操作性很強的細則性方案。”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畢竟,該方案由包括發(fā)改委在內的八個部委會商之后共同形成,很多東西只能是原則性的。”專家據此認為,這些因素的協(xié)調會導致收入新政被推后,“年底出臺就不錯了。”
利益調整阻力大
從2003年開始,為應對收入分配差距帶來的壓力,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措施。這些措施包括免除農業(yè)稅、建立*低工資制度、加強勞動執(zhí)法等。
2003年被看成是新一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起點。北京師范大學教授李實認為,這一輪改革的整體思路,大體上可以概括為“提低、擴中、調高”,即:提高低收入階層的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并且通過財稅政策對高收入群體進行二次調節(jié)。
無論是城鎮(zhèn)還是農村,低收入群體的*低保障水平都在不斷調高。“但普遍的共識是,中國的收入分配改革仍未真正破題。”一位專家告訴記者,加大對教育、醫(yī)療等方面的投入,也只是增加了一部分人的收入。
雪上加霜的是,近年來不同社會群體之間財產性收入更加懸殊,為不斷擴大差距推波助瀾。比如,高度壟斷的金融行業(yè)(不含證券)的人均收入,幾乎相當于*低收入行業(yè)的11倍;即使把證券業(yè)包括在內,行業(yè)差距也達7倍之多。
目前的政策如果說在“提低”方面有切實成效的話,“擴中”和“調高”則乏善可陳。李實等學者則指出,政策很難在“擴中”方面直接發(fā)揮作用,是因為一個國家中產階層的擴大,和整體經濟發(fā)展息息相關。
楊宜勇也表示,“擴中”的整個過程可能要持續(xù)一二十年的時間,政府很難從行政上直接介入。在“調高”這個政府本應大有作為的領域,迄今也未有大的突破——公眾*為關注的物業(yè)稅和遺產稅,具體推行仍無時間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宋曉梧表示,收入新政在“調高”方面至少有兩件事情可以做:一是解決公務員收入過高,二是解決國有壟斷行業(yè)收入過高。
“利益調整阻力大。”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曾撰文稱,收入分配涉及財稅體制改革、社保制度設計等多個層面,政策設計和重構利益格局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多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學者也強調,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很多利益的根本性調整,絕非短期之內可以完成。比如,“要對高收入群體的二次調節(jié),*重要的手段還是打破壟斷,但這需要時間和智慧。”當然,其他部委有關分配的措施也在緊鑼密鼓地制定,國資委正在研究央企高管薪酬制度,人保部正在研究工資收入分配改革措施等。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當務之急,是由國務院下發(fā)指導意見和實施細則,同時作為硬性指標,寫進“十二五”規(guī)劃和各地考核指標體系。有專家指出,溫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已指明大方向,但發(fā)改委的具體措施還不具體,也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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