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部門提醒:五招確保農民工勞有所得
2010年1月4日來源:新華網
每年的農歷新年前后都是農民工維權的高峰期,陜西省勞動監察部門日前提醒廣大農民工兄弟,在尋找工作時要多留幾個心眼,確保勞有所得。
勞動監察部門提醒,農民工首先要通過合法的職業介紹機構找工作,要到具備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去工作,并直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特別是從事建筑施工勞務的要與合法的勞務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勞務公司是支付工資的責任主體,千萬不要與自然人身份的“包工頭”形成雇傭關系。
農民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還應該弄清楚用人單位的名稱、詳細地址、聯系電話、工資待遇等,并將工作地點和單位名稱及時告知家人或朋友。
要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農民工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據,合同中必須明確工作期限、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工傷保險等內容。若單位在用工30日內拒不簽訂或者故意拖延簽訂勞動合同,要及時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關證件和工作證據,防止日后討要工資沒憑證。特別是要注意保存好身份證、勞動合同、上崗證、出入證、工資結算單及出工考勤表等證件和證據。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應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遞交或者郵寄書面舉報投訴材料。書面投訴材料應寫清楚被投訴單位(建筑施工項目)名稱、地址、經理(項目負責人)姓名;所從事的工種、工作起止時間、拖欠金額、涉及人數;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并遞交工作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復印件和拖欠工資證明(如項目經理出具的欠條、考勤表、工資發放表或工資結算單)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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