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實施《關于促進“旅居人才”作用發揮的具體措施》,通過6條措施,吸引集聚更多“旅居人才”來滇居住生活、創新創業,助力進一步打響“有一種叫云南的生活”品牌。
支持平臺搭建方面,支持各地設立“旅居人才”驛站,建立“旅居人才”檔案庫,構建專業化、在地化的人才資源對接與協作平臺,鼓勵“旅居人才”依法依規成立登記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的社會組織,拓展“旅居人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多元渠道。
加強政治*方面,支持各地采取單獨組建黨組織、就近就便納入所在地黨組織等方式,加強對“旅居人才”的組織、宣傳、凝聚、服務,鼓勵“旅居人才”參與社會綜合治理。
激發創新創業方面,支持各地引導市場經營主體和專業運營機構有序盤活閑置資產,整合優化人才政策,鼓勵探索設立政府引導基金,引導“旅居人才”中具有專業技術技能的人才參加專家人才產業服務團、科技副總及產業導師、“銀齡人才萬人計劃”等,為“旅居人才”提供發展空間。
激勵引才薦才方面,支持各地積極運用“旅居人才”的學緣關系、業緣關系、地緣關系多渠道宣傳云南、推介云南,舉辦考察調研、對接洽談、專題研學等活動,吸引更多“旅居人才”來滇開展活動。
鼓勵長期居住方面,支持各地在村民自愿前提下盤活利用閑置農房和集體經營性資產,依法依規利用城市已建成住宅、商辦等存量房源資產,改造民宿客房和“旅居人才公寓”,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出臺相應優惠政策,吸引“旅居人才”在滇落戶安居。
提供人才禮遇方面,支持各地探索建立“旅居人才”作用發揮評價機制,積極宣傳一批“旅居人才”先進典型,營造近悅遠來的“旅居人才”創新創業環境。
為讓人才成為助推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驅動力,近年來,云南省連續發布政策措施。2024年11月,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加大旅游人才引育助推現代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對旅游人才引育措施進行細化。此次印發的《關于促進“旅居人才”作用發揮的具體措施》,是云南省探索以高質量人才供給支撐“旅居云南”高質量發展的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