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人社廳發布《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從六個方面充分發揮失業保險功能作用,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助力提升職業技能,兜牢失業保障底線。
《通知》指出,延續實施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審核時月均參保人數比上年度月均參保人數減少不高于5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裁員率按2024年度新增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與月均參保人數比值計算。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嚴重失信單位和中介機構代理其他企業申請的不予受理。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同時,延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三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相應領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補貼。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1次,不得和職業培訓補貼重復享受。已持有同一職業(工種)高等級證書或享受相應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等級證書補貼。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補貼,各市(區)可結合實際,對取得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證書的,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在此基礎上可增加2次補貼次數。
《通知》還提到,要兜底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各市(區)要持續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價格臨時補貼等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暢通穩崗資金發放渠道,繼續采用“免申即享、企業確認”經辦模式,通過后臺數據比對精準發放,并通過短信等方式告知企業;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可將資金直接返還至當地稅務部門協助提供的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指導勞務派遣單位主動申請穩崗返還,并按規定及時撥付和使用資金,避免出現截滯留問題;穩崗返還資金發放時間原則上不超過次年1月底。同時,強化基金風險防控,適時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優先確保保生活待遇支出,精準界定人員范圍,已進行靈活就業人員登記并領取社保補貼的人員,不同時發放失業保險金。
本次穩崗返還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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