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決定從2025年1月1日起,對現行*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提高*低工資標準,將全日制用工月*低工資標準調整為一類2150元、二類2050元、三類1950元。同時,相應提高小時*低工資標準:全日制用工小時*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12.4元、二類11.8元、三類11.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23.2元、二類22.1元、三類20.9元。
山西省*低工資標準為剔除下列各項后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性工資: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和行車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依據相關規定,山西省失業保險金標準隨一類地區*低工資標準調整按90%的比例自行調整。此次調整后,山西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由1782元/月提高至1935元/月,失業保險金每月增加153元,將進一步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