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發布新一輪《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規定》(簡稱《規定》),旨在加速構建多層次博士后資助體系,增強對國際人才的吸引力,并提升博士后的招收與培養質量。《規定》計劃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深圳市此次出臺的《規定》將圍繞城市發展定位,設立不同層次的在站博士后生活資助標準。對于符合廣東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項目的來深博士后,每人*高可獲得60萬元資助;流動站博士后每人*高資助42萬元;其他博士后每人*高資助36萬元。這一舉措將有助于吸引更多*博士后人才來深工作,提升深圳的科研創新能力。
同時,《規定》強化了設站單位的培養投入責任,取消了一次性資助和日常經費補助項目。為鼓勵博士后留(來)深工作,將“出站留(來)深科研資助”調整為“出站留(來)深生活補助”,并將標準提高至每人3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