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科技廳等6部門聯合發布《湖北省科技人才貸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旨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人才和人才企業的信貸投入,助力科技人才企業高質量發展。
《實施方案》明確指出,貸款對象為科技人才個人或科技人才所在企業,單筆科技人才貸款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含)。同時,貸款期限原則上為1-3年,對于小微企業可無還本續貸。貸款利率則參考放款日當期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給予適當優惠。
《實施方案》提出,將構建人才評價指標、實施科技人才分級授信。依據《科技人才評價規范》國家標準,該方案設置了創新價值、能力、創新貢獻、誠信4個一級指標,以及創新活動、創新產出、創新創業能力、團隊組織和協作能力等10個二級指標。后續,相關部門將根據科技人才貸人才評價指標體系,借助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建立科技人才評價大數據模型。按照科技人才的類型、產業領域、創新創業階段等分層分類分級量化科技人才金融價值,引導金融機構給予科技人才不同力度的授信支持。
在推進實施方面,《實施方案》提出,將選取符合條件的合作銀行在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試點工作,同步總結經驗并推廣;將總結經驗和典型案例,優化相關政策舉措;同時,將進一步拓寬應用場景,探索形成服務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的金融產品矩陣。
《實施方案》由湖北省科技廳、湖北省委人才辦、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金融監管局等6部門聯合發布,湖北省高新技術發展促進中心作為省級運營管理機構,負責科技人才信息維護及數據對接,具體負責科技人才貸組織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