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省人社廳聯合省委人才發展局發出《關于做好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高技能人才可以申報職稱,專技人才也可參加職業技能評價。
海南打通這兩類人才職業發展之路,將有利于引導廣大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積極參與貫通工作。
哪些人可穿行這條職業發展通道?
根據《通知》,海南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適用對象,包括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業技能評價。
“此舉基本上將現行國家職業分類管理框架下第二大類專業技術人員與第四、五、六大類技能人員按照行業產業發展實現職業發展貫通。”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說。
具體而言,海南省支持高技能人才參加工程、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系列職稱評審。在海南省各類企事業單位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技能人才和自由職業技能人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三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符合國家和海南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均可參加職稱評審。實行職業準入的需具備相應準入資格。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專業技術職稱系列與技能職業(工種)對應指導目錄(試行)》(以下簡稱《指導目錄》),申報參加與現崗位相對應職稱系列的評審。具體專業由各職稱評審委員會參考《指導目錄》,在年度評審工作通知中進行明確。
海南省同樣支持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業技能評價。取得工程、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系列助理級以上職稱,在海南省各類企事業單位技術技能崗位工作或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符合職業技能評價條件的,按照《指導目錄》可申請參加與現崗位相對應職業(工種)的職業技能評價。
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有何現實意義?
首先,與用人制度銜接。鼓勵取得職稱的高技能人才堅守在生產服務一線。探索建立企業內部技能崗位等級與管理、技術崗位序列相互比照,專業技術崗位、經營管理崗位、技能崗位互相銜接機制。各類企業對在聘的*工、技師、*技師在學習進修、崗位聘任、職務職級晉升、評優評獎、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面,可分別比照助理級、中級和副*職稱專業技術人才享受同等待遇;鼓勵用人單位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職業發展規劃,實行高技能領軍人才年薪制、股權期權激勵,設立高技能領軍人才特聘崗位津貼、帶徒津貼等,按實際貢獻給予高技能人才績效獎勵。
其次,靈活認定學歷。技工院校中級工班、*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名參加經濟、會計、統計、審計、翻譯、出版、通信、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高技能人才怎樣參加職稱評審?
關于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基本條件,《通知》指出,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應在現工作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有以下四種情形——
申報助理級職稱。獲得相關職業(工種)三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在崗且從事本職業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可申報相應系列助理級職稱評審。
申報中級職稱。獲得相關職業(工種)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在崗且從事本職業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相應系列中級職稱評審。
申報副*職稱。獲得相關職業(工種)一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在崗且從事本職業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可申報相應系列副*職稱評審。
構建“綠色通道”。其中,獲得全國技術能手,全國職業技能大賽*獲得者,企業特級技師、首席技師,可直接申報評審副*職稱。獲得中華技能大獎、擔任*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牌獲得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正*職稱。
專技人才如何參加職業技能評價?
對于符合職業技能評價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按有關規定申請參加與現崗位相對應職業(工種)的職業技能評價。《通知》提出,海南省專業技術人才取得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1年后,可按累計工作年限申報相應職業(工種)晉級評價。有以下三種情形——
申報三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取得相應系列(專業)助理級職稱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可申請參加相應職業(工種)三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評價。
申報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取得相應系列(專業)助理級職稱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并在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從事本職業技術技能工作滿1年,可申請參加相應職業(工種)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取得相應系列(專業)中級職稱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可申請參加相應職業(工種)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評價。
申報一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取得相應系列(專業)中級職稱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5年,并在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可申請參加相應職業(工種)一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取得相應系列(專業)副*、正*職稱,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滿1年,可申請參加相應職業(工種)一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