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保標準7月1日起增至360元 將消除絕對貧困
2009年6月26日來源:揚子晚報
從7月1日起,南京市城鄉低保金將進行13年來的第10次提標,城市低保對象每戶在現在每月330元的基礎上上調至360元。今天上午10點,南京市政府將召開關于提高城鄉居民*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新聞發布會公布這一消息。
城市低保增加30元達360元
據了解,此次城市低保提標的標準為:玄武、白下、秦淮、建鄴、鼓樓、下關、棲霞、雨花臺、原浦口、原大廠等原十區由330元/月提高到360元/月,增加了30元。江寧區和原江浦縣也作相應調整,不高于360元/月,原六合縣、溧水縣、高淳縣不低于270元/月。農村低保同時調整,六合區、溧水縣、高淳縣"一區兩縣"不低于210元/月,其他區不低于240元/月。
南京將消除"*貧困"
記者了解到,南京現有城鄉低保對象14.59萬人,其中城鎮低保對象41329戶,約76934人,占城鎮總人口的1.87%;農村低保對象36805戶,約68963人,占農村總人口的3.29%。
"此次調標后,對照國際上每人每年2500元的*貧困標準,南京將全面消除*貧困現象。"市民政局相關人士透露到。此外,低保標準調整提高后,無固定收入重殘人員生活救助標準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也同步提高。
13年10次提標保障低保戶
"今年初,南京市民政系統發布的’2009年民生藍皮書’中就提到:今年南京城市低保標準將不低于360元,在現有330元的基礎上增加30元;農村低保標準將逐步縮小各區縣、城鄉間的差距,*低不低于230元。"市民政局人士表示,此次調標是南京自1996年設立*低生活保障金制度以來的第10次提標,去年南京市的城市低保標準從300元提高到330元,目前南京各地農村的低保標準分別是:玄武區農村低保與該區城市低保標準相同,為每月330元;建鄴區農村低保標準為260元;秦淮區農村低保標準為300元;江寧區農村為240元;溧水為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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