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開展勞動用工備案
2009年5月5日來源:新華網
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出臺勞動用工備案管理試行辦法,要求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應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
根據辦法,用工備案的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情況,包括用人單位隸屬關系、地址、法定代表人、營業狀態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情況,包括招用職工的人數、勞動者身份證號碼、姓名、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日期等;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包括勞動合同類別、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終止或解除等情況;集體合同簽訂情況,包括集體合同簽訂、續訂、變更、終止或解除等情況。
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表示,2009年年底,全省各類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備案率要達到50%以上;2010年年底,全面建立以勞動合同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勞動用工數據庫,實現省、市、縣(區)、街道(鄉鎮)四級勞動用工信息數據的交換與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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