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類人員創業最高可貸200萬元
2009年4月21日來源:新華網
江西省日前出臺《江西省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殘疾人、返鄉農民工等4類人員在社區、街道、工礦區等從事商業、餐飲和修理等個體經營項目,貼息貸款額度*高達200萬元,財政給予全額或半額貼息。
記者從江西省財政廳了解到,目前江西已確定的財政貼息額度具體為:有創業愿望、有技術、有能力、有項目、有一定自籌資金和合法穩定經營場所的自主或合伙創業的上述四類人員,除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業或項目外,創業均可享受中央財政全額貼息;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享受200萬元額度以內的50%財政貼息;再就業基地和非正規就業組織及小企業孵化基地,即經設區市級勞動保障、財政部門認定為吸納安置失業人員占企業職工人數50%以上的勞動組織,可享受200萬元額度以內全額財政貼息。
據統計,今年1-2月份,江西省新增發放再就業小額擔保貼息貸款3.2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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