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醫改方案公布:三年內藥價肯定大幅下降
2009年4月8日來源:東方早報
“從2009年起,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所有零售藥店均應配備和銷售基本藥物;完善基本藥物的醫保報銷政策,有效減輕城鄉居民個人醫藥費用負擔。
6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在確認將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同時,新增了相關進度目標:今年公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規范基本藥物采購和配送;合理確定基本藥物的價格。
《意見》在近期要著力抓好的五項重點改革中提出,從2009年起,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所有零售藥店均應配備和銷售基本藥物;完善基本藥物的醫保報銷政策。有效減輕城鄉居民個人醫藥費用負擔。到2011年,基本藥物制度初步建立。
我國城鄉目前共有34.1萬家零售藥店,員工273萬人。零售藥店藥品價格普遍比醫院低20%~30%。“大病上醫院,小病進藥店”成為社區百姓的普遍選擇。此次新醫改中,幾次提到的基本藥物制度將直接關系到零售藥店、醫藥流通企業、生產企業的發展。基本藥物制度也成為新醫改方案中的一個焦點。
中藥將被列入目錄
針對《意見》,提出我國將建立基本藥物制度的決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部部長葛延風說,國外很多國家都建有基本藥物制度,推進這一制度旨在降低費用,是保證老百姓有藥可用,用得起藥,能合理用藥的手段。
北京大學教授李玲說,以前我國有醫保藥物目錄,沒提出過基本藥物制度,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但“基本”是動態的,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其內涵也會有變化。
世界衛生組織認為,312種西藥可以治療80%以上的疾病。我國正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估計將有數百種,其中包括中藥。
我國有6000多家制藥企業,美國也就10多家。我國藥廠低水平競爭問題嚴重,生產、流通不規范,是造成藥價虛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對醫保藥物將實行統一招標、配送,將規范藥品流通。
取消“統購統銷”
在去年10月公布的醫改征求意見稿中,曾明確了建立國家基本藥物的思路:“基本藥物由國家實行招標定點生產或集中采購,直接配送,減少中間環節,在合理確定生產環節利潤水平的基礎上,統一制定零售價,確保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保障群眾基本用藥。”而此次《意見》則改為:“基本藥物實行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減少中間環節,保障群眾基本用藥。國家制定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在指導價格內,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情況確定本地區的統一采購價格。”意見并提出要規范基本藥物使用,制定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據悉,針對征求意見稿的說法,很多流通醫藥企業的老總或代表都認為,這是向“統購統銷”的計劃經濟模式的倒退,與醫藥體制“改革”的總體精神不符。在政府看來,生產環節的混亂無序和使用環節的不規范是導致藥價虛高的重要原因。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招標定點生產或集中采購,這將規范藥品的生產,保障基本藥物的供應,同時還將減少藥品流通的中間環節,有利于擠掉藥價中的水分。
然而,涉及切身利益的醫藥企業卻認為,這將會給有權部門帶來尋租空間。一位企業負責人直言,目前已經有部分地方正在執行“零差價”品種,采取了定點(或打包)生產、定點配送政策,如果在全國推廣的話,這意味著藥品流通行業將會退回到計劃經濟時期的統購統銷模式。政府如果沒有引導公立醫院使用物美價廉藥物機制的安排,只靠“招標”、“統一定價”,基本藥物目錄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減少中間環節
對生產企業是“利好”
在有實力的龍頭生產企業眼里,“新方案明確了基本藥物實行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減少中間環節,保障群眾基本用藥”將直接催生醫藥物流的活躍,生產企業也將直接面對終端,這對于生產企業無疑是一個“利好”,提高了生產企業在藥品流通中的地位。而藥品流通企業可能將會淪陷在“夾縫中”,生存的狀態更加惡劣。
流通中間環節將大幅減少,使得藥品流通市場份額將大幅壓縮。流通企業惟一的出路就是做大做強,成為生產企業不得不依靠、醫療機構不得不利用的中間環節。資金雄厚的大企業必將大力擴張、拓展渠道,而小企業被生產廠家選為配送企業的幾率極小,可能面臨被淘汰的命運。
上海益豐大藥房總經理劉湘岳就表示,在減少中間環節、深化醫改的大環境下,藥店必須順應變化,尋找新的盈利模式。“現有的藥品品種過剩,而連鎖藥店不斷擴張、不斷整合,這其中就醞釀著機會。”現實是,有規模的連鎖企業就有更多的選擇,有更大的采購“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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