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出臺新政招賢納才 院士購房補貼100萬
2009年2月27日來源:長沙晚報
長沙經開區出臺新政招賢納才 高層次人才可享三大實惠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昨日出臺新政招賢納才,“三大實惠”鼓勵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
其中,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可獲得100萬元左右的購房補貼。該新政今年起試行。
按照長沙經開區昨日出臺的《關于鼓勵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暫行辦法》,將給予高層次人才三大實惠。
實惠一:房子有著落。《辦法》規定,將給予在園區或企業工作的不同層次的人才不同額度的專項購房補貼。其中,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可獲得100萬元左右的購房補貼;*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學科、學術技術帶頭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獲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二等獎項目的*、第二完成人,或條件相當的其他*高層次人才,可給予60萬元的購房補貼;博士后分站的博士后,出站后留在園區工作的,可給予不少于30萬元的購房補貼;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引進后承擔省部級以上重點項目、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的領軍人才,可給予10萬-20萬元的購房補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來園區進行合作研究或實施成果轉化的創新型科技研發人才,可給予5萬-10萬元的購房補貼。
實惠二:錢袋子更鼓。經批準,前3年按本人年度上繳個人所得稅區(縣)級收入部分全額給予獎勵;后3年按本人年度上繳個人所得稅區(縣)級收入部分的50%給予獎勵。此獎勵額度根據個稅繳納情況分兩級進行,即納稅在10萬元以內(區縣實得)的按實繳實付;超過10萬元(區縣實得)的獎勵同樣按實繳實付,但獎勵上限為累計不超過20萬元。
實惠三:戶口、入學落到實處。對于*人才的配偶及子女實行“無門檻”限制。如對引進到企業工作的高層次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調或隨遷;有工作單位的配偶,可由企業協助安排或開發區管委會人力資源局推薦就業;需要安排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學(義務教育階段)的,由管委會負責協調,按照就近原則安排。
本站部分內容屬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特此聲明!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來信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